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項目編號 | E3708010374005733002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 | 2106-370000-04-01-266218 |
招標項目名稱 | 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施工 | ||
項目地點 | 濟寧市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資格審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標形式 | 雙信封 |
資金來源及出資比例 | 企業自籌100% | 批復(備案)總投資額 | 72.97億元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 | 是 |
最高投標限價 | 以補遺的形式發布 | ||
評標細則 | 查看評標辦法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1、項目概況:項目起自兗州區小孟鎮史家王子村東北,設兗州北樞紐與在建濟微高速聯網并預留東延條件,向西布設,在新驛鎮北設新驛互通與新驛互通連接線連接,然后向西上跨S246、濟北旅游大道、G105、南泉河、北泉河,之后在次邱鎮南設汶上南樞紐互通與濟徐高速相連,上跨S244、S321、京杭運河后轉向西北,止于梁山縣徐集鎮南在建鄆鄄高速起點與濟廣高速交叉的梁山南樞紐。路線全長約47.637公里。新驛互通連接線起于新驛互通,南接濟陽線,路線全長約2.2公里。 項目全線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12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7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為公路-I級;全線設特大橋2座,大橋4座,中橋8座;互通立交7處(其中樞紐互通立交3 處,服務型互通4處),分離立交18座,通道93座,涵洞23座;服務區1 處(汶上南)、養護工區1處(與南站收費站同址合建)、監控通信分中心1 處(與小孟收費站同址合建)、匝道收費站4 處。新驛互通連接線采用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0.5米。 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內容包含全線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護工程、綠化環保工程(不含沿線設施場區綠化)、通信管道、收費土建、交安設施預埋、機電設施預埋、臨時工程、三改工程、收費廣場以及各功能區的土石方等施工和缺陷責任期修復的全部內容。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工程圖紙。 |
2.2 標段劃分 | 本次招標共劃分為一個施工標段,標段名稱:施工一標段,標段號:YYSG-1。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標段號) | 簡要技術 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
施工一標段 (YYSG-1) | 本標段為施工一標段,起點樁號K0+000,終點樁號K47+636.842,路線全長47.637公里。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個(包括路基、路面、橋涵工程在內)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業績。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方提供的業績均予以認定。 | |||
財務要求 | 具有經審計的2021-2023年度財務報告。 注:1、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2、企業成立時間不足該年份的,按實際年限提供財務狀況;企業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 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系列高級及以上職稱;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持有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具有1個(包括路基、路面、橋涵工程在內)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任職經歷。 2.項目總工(1人):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系列高級及以上職稱;持有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具有1個(包括路基、路面、橋涵工程在內)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總工或項目副總工任職經歷。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持有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具有1個(包括路基、路面、橋涵工程在內)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產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任職經歷。 注:(1)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 (2)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方提供的人員和業績均予認定。 |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 | |||
分包要求 | 允許。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頒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交公路規〔2024〕2號)、山東省交通運輸廳等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文件及關于分包管理的規定,且必須經發包人同意。 | |||
聯合體要求 |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成員數量不作要求;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參加投標; 3、聯合體成員的資質須滿足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專業分工要求。 | |||
其他要求 | /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 獲取時間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3日09時30分 |
4.2 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 | 下載網站為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網址: 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 時間 | 2024年12月13日09時 30分 | 遞交投標文件的方式 | 投標人須在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時間內將電子投標文件按規定上傳到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電子運行管理系統 |
遞交要求及注意事項 | 出現以下情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1、未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遞交電子投標文件的; 2、未在規定的開標時間內進行解密或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解密失敗的; | ||
潛在投標人訪問電子服務平臺、電子交易平臺的網址 | 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交易平臺網址:https://ids.jnzbtb.cn:4430/ | ||
潛在投標人訪問電子交易平臺的網址的方法 | 各潛在投標人登錄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辦理企業網上注冊,辦理數字證書(實體介質版或虛擬版)后,即可訪問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交易平臺。 |
6. 聯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 | 濟寧兗鄆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人地址 | 山東省濟寧市高新區洸河街道金宇路48號辦公樓303 |
招標人聯系人 | 朱先生 | 招標人聯系電話 | 17895372212 |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 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 濟寧市紅星中路23號 |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 | 廖霞 |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 0537-2107216 13954700169 |
行政監督部門 | 濟寧市交通運輸局 | 行政監督部門聯系電話 | 0537-2357178 |
7、異議提出與答復
異議事項 | 提出異議截止時間 | 提出渠道 | 答復期限 | 答復方式 |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 | 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 | 通過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提出 |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 | 通過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作出答復 |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 | 應當在開標過程中 | 通過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建設工程不見面開標室”提出 | 即時 | 招標人應當在開標過程中通過交易系統“建設工程不見面開標室”作出答復 |
投標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 | 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 | 通過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提出 |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 | 通過交易系統作出答復 |
投標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提出異議的,視為無異議。 異議聯系人:朱先生 ,聯系電話: 17895372212 |
8、其他
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 | / |
重要說明 | 各投標企業在投標前須辦理企業網上注冊手續,具體程序詳見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類企業注冊流程》(具體詳見網站首頁“企業注冊流程”)。 招標文件一經在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發布時間即為發出招標文件的時間),各投標人應隨時關注項目信息并及時在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請各投標人關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標文件下載起止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下載后才可獲取投標保證金交納賬號。 |
補充信息 | 1、本項目為電子標; 2、本項目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